各县市区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皖江江北新兴产业集中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三山经济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亳州芜湖现代产业园区工委、管委,市直、驻芜各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巩固深化党史学习教育成果,按照省第十一次党代会部署,创新民生工程建设模式,办好人民群众牵肠挂肚的民生大事,做好人民群众天天有感的关键小事。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结合我市工作实际,现就实施2022年创新民生工程建设模式、办好20项民生实事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任务
1.区域医疗水平提升行动。积极支持北京天坛医院安徽医院项目在芜湖三山经济开发区落地,制定落实市级政府支持清单,为安徽省和北京天坛医院合作共建创造良好环境;支持弋矶山医院与北京天坛医院合作交流,创新合作模式,全力增强安徽省神经系统疾病和疑难危重复杂疾病整体诊疗能力;加快推进市二院省级区域医疗中心项目建设,全面提升优质医疗资源皖南区域辐射能力。(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市发改委)
2. “四好农村路”建设。实施农村公路提质改造工程316.934公里左右,当年完工313.134公里左右。全市农村公路列养率100%,养护工程比例不低于5%,中等及以上农村公路占比不低于85%,镇和具备条件的建制村通客车率保持100%,具备条件的建制村通公交总体比例达到48%,新建具备3种以上功能的镇综合运输服务站不少于3个,确保农村公路建好、管好、护好、运营好。(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3.棚户区和老旧小区改造。全市棚户区改造新开工3344套,基本建成238套。改造城镇老旧小区125个,房屋总建筑面积183.73万平方米,涉及住户16989户。(责任单位:市住建局)
4.养老服务和智慧养老。高龄津贴惠及所有80周岁以上老年人,纳入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的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补贴覆盖面不低于60%;完成不少于646户特殊困难家庭适老化改造;开展家庭养老床位建设试点,全市不少于100张;县(区域)级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改造完成率达到100%;新增村级养老服务站(农村幸福院)102个,覆盖面不低于30%;全市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比例达到52%以上;建成6家智慧养老机构。(责任单位:市民政局)
5.幼儿托育和学前教育促进。调动社会力量,增加普惠托育服务有效供给,新增托位5000个左右,千人口托位数达到2.4个左右。(责任单位:市卫健委)进一步推进学前教育普及和普惠发展,努力提升学前教育服务能力和水平,新建、改扩建公办幼儿园12所,资助幼儿2098人次。学前教育毛入园率达到96%、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保持在85%以上、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达到55%。(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6.就业促进工程。实施求职用工精准对接计划,全市组织招聘会不少于860场次,服务企业不少于1.42万户次,达成就业意向不少于1.11万人,促进高校毕业生、农民工、技能人才等各类求职者就业,缓解市场主体“招工难”、省内就业人口输出地和用工地“匹配难”等问题,助力“双招双引”和十大新兴产业发展,服务“提质扩量增效”行动计划,为劳动者求职和用人单位招工搭建对接平台,促进供需精准对接,并按规定落实相关补贴政策。在每个县市区各选择1—3个社区,试点推广“三公里”就业圈;组织1171名以上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6个月即将离校毕业生及其他16—24岁失业青年等,参加3—12个月的就业见习,并按规定落实相关补贴政策;组织技工院校招收不少于2000名初、高中毕业生等适龄青年进行新技工系统培养。(责任单位:市人社局)
7.城乡适龄妇女“两癌”免费筛查。对全市1949名城镇低保适龄妇女开展一次“两癌”免费筛查,完成2.3万名35—64岁农村妇女宫颈癌筛查,完成7000名农村妇女乳腺癌筛查。不断扩大“两癌”筛查覆盖范围和人数,提高筛查目标人群覆盖率。(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市妇联)
8.困难群众救助。全面落实低保、特困救助政策,加强动态管理和信息比对,将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全部纳入救助范围,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加强生活无着救助、临时救助和孤儿基本生活保障,确保应救尽救。全面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按照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原则,动态调整低保、特困救助等相关待遇水平。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分别达到散居孤儿每人每月1150元、集中供养孤儿每人每月1550元。城市和农村失能、半失能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均达到60%。(责任单位:市民政局)
9.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工程。强化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制度综合保障,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超过95%,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分别稳定在70%、80%左右,大病保险合规费用报销比例不低于60%,稳定实现救助对象纳入基本医保应保尽保、应救尽救,实现市域内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一站式”结算。(责任单位:市医保局)
10.困难残疾人康复。为全市4504名困难精神残疾人提供药费补助,为590名符合条件的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等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提供康复训练救助,为85名残疾儿童适配假肢矫形器或其他辅具提供救助。(责任单位:市残联)
11.困难职工帮扶。根据困难职工家庭收入和刚性支出因素综合评估困难程度,设立建档标准,将符合条件对象全部纳入救助范围,生活救助按不超过12个月当地城市低保标准确定,子女助学按不超过每生每年10个月当地城市低保标准确定,医疗救助按不超过个人承担部分确定。(责任单位:市总工会)
12.中小学课后服务。全市329所应开展课后服务的义务教育学校〔按照教育部“双减”工作监测平台统计口径,不含寄宿制人数大于100人的寄宿制学校、村小学(教学点)、学生数小于100人的小规模学校〕100%提供课后服务,鼓励各地各校提供多样化课后服务,努力满足学生的不同需求。推动各地结合实际,综合考虑物价水平等各种因素,不断完善课后服务参与教师和校外相关人员补助办法,合理确定补助标准。(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13.15分钟健身圈建设。统筹建设209个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形成全民健身设施网络,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健身需求。(责任单位:市体育局)
14.15分钟阅读圈建设。建设70个城市阅读空间,以市区、县城为基本单位,初步形成“15分钟阅读圈”,构建全民阅读服务体系。(责任单位:市文旅局)
15.“惠民菜篮子”运营。市区在现有“惠民菜篮子”门店基础上,按照总量只增不减的原则,适当增加运营门店数量。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区结合实际,在城区建设“惠民菜篮子”。全年平价销售农副产品至少在80吨以上,预计优惠金额73万元。(责任单位:市发改委)
16.老年助餐服务。支持建成80个老年食堂(社区助餐点),其中新增老年食堂16个,提供社区助餐点64个。积极开展农村老年人助餐服务试点,依托农村养老服务机构、村级养老服务站等,赋予助餐配餐功能,为区域内失能、独居、高龄、困难等老年人提供助餐服务,2022年建设不少于6个农村助餐点。(责任单位:市民政局)
17.老年人门诊就医便民服务。2家省属医疗机构、19家市县级医疗机构创建为老年友善医疗机构。通过设立老年人快速预检通道、优化老年人就医服务流程、安排专人提供导医服务等,让老年人在门诊就医中享受方便快捷的服务。(责任单位:市卫健委)
18.食品安全“你点我检”。围绕“米袋子”“菜篮子”等大宗消费食品,设立食品安全“你点我检”平台,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征集消费者最关心的食品品种,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200批次。(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19.城乡困难群体法律援助。计划办理法律援助案件4150件,为经济困难公民和符合法定条件的其他当事人无偿提供必要的、符合标准的法律援助。深入推进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工作、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提升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及服务。(责任单位:市司法局)
20. 社区“两级中心”建设。计划2022年开工15个。按照构建“十五分钟”综合生活服务圈、“五分钟”生活圈的目标完善公共服务设施配套,打造生活服务和社区治理平台,推进城市规划建设与社区治理服务一体化发展,从根本上补齐城市管理的短板,让群众生活更舒心。项目建设内容包含为民服务中心、社区工作站、民众俱乐部、乐龄生活馆、少儿阳光吧、邻里图书馆、邻里文体站、干洗服务、缝纫服务、便民维修、家政服务及便利店、菜场、超市配套等。(责任单位:市宜居公司)
第1项—第19项为省级民生工程项目,第20项为市级民生工程项目。
二、工作要求
(一)加强宣传,提升社情民调水平。发挥传统媒体和新媒体作用,用通俗易懂的语言、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宣传民生工程政策措施。开展社情民意调查,主动倾听民意、集中民智,争取理解和支持。
(二)压实责任,创新监管机制。加强清单化、闭环式管理,明确任务,分到条块,每季度调度进展落后项目,每半年检查1次,完善以人民群众满意度为导向的考核评价体系,确保民生工程项目有序实施、如期完成。
(三)统筹资源,强化综合管养。完善建后管养机制,更加善于用市场的逻辑引导社会力量参与。鼓励统筹资源、整合资金开展综合管养,将市政管护资源、力量和方式向农村延伸,推进一体管养试点。
(四)绩效管理,推动长效实施。抓住群众反映最强烈的突出问题,按照逐级提升的原则,加强对项目有效性、合理性的系统论证,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强化事前评估、事中监控、事后评价的全过程绩效管理,确保项目管好用好、发挥长久效益。
(五)持之以恒,不断改进作风。聚焦养老、就业、托育、教育、社会保障等领域,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不断增进人民群众获得感。在民生工程项目实施、监督和评价各方面优服务、改作风,把民生实事办到群众心坎上。
附件:2022年芜湖市民生实事任务分解表
中共芜湖市委办公室
芜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