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目标任务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通过开展“你点我检”活动,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食品安全问题,创新食品安全监管方式,提升政府监管工作的公信力;通过加强与公众的互动交流,营造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的良好氛围,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二、主要内容
围绕“米袋子”“菜篮子”等大宗消费食品,在市场监管部门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设立食品安全“你点我检”投票链接,通过网络投票、问卷调查、现场征集等方式征集消费者最关心的食品品种、检验项目及抽样场所,依法开展监督抽检。2022年全省共安排“你点我检”4000批次,其中省局每季度抽检200批次,共800批次;16个市局每季度抽检50批次,共3200批次。
三、资金筹措
省市场监管局会同省财政厅积极争取中央财政对我省食品抽检经费的支持。按谁组织谁承担相关费用的原则,各市也可在省对下转移的食品抽检经费结余中列支。
四、保障措施
(一)征集意见。根据每季度确定的活动主题制作投票问卷,通过市场监管部门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问卷调查、现场征集等多种渠道向社会广泛征集意见,确定当季食品抽检品种、抽样区域场所等,抽检项目按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细则》(2022年版)对应抽检品种的检验项目执行。
(二)组织抽检。委托具备法定资质条件的食品检验机构,按照《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规定的监督抽检程序和要求开展监督抽检。
(三)互动交流。结合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世界食品安全日、食品安全宣传周等活动,邀请新闻媒体记者、消费者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现场参与“你点我检”相关活动,了解见证食品安全抽检监测的技术要求和工作规范。
(四)报送结果。各地开展“你点我检”抽检数据应及时录入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信息系统,“报送分类A”建立在“市级专项”下,“报送分类B”要包含你点我检字样,如:2022年**省**市你点我检专项抽检计划。
(五)公布结果。“你点我检”的抽样检验、数据报送、复检异议及核查处置等工作,依法依规按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要求组织实施。市场监管部门应及时向社会公开“你点我检”结果。
(六)宣传解读。市场监管部门要组织专家对“你点我检”食品抽检结果等相关信息,开展科普知识解读、风险预警交流,发布食品安全消费提示,激发公众参与“你点我检”活动的热情,科学理性地看待食品安全问题,提高公众对食品安全的满意度。
五、工作要求
(一)精心组织。各地要根据省局有关要求,将“你点我检”工作纳入到本地年度食品抽检计划,结合本地实际,及时组织开展“你点我检”工作,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二)创新形式。各地要创新活动形式,灵活组织实施,充分运用影响力大、传播范围广、公众喜闻乐见的微博、抖音或实时直播等新媒体新载体,广泛吸引公众参与,不断提升食品抽检工作影响力、权威性和公信力。
(三)加强宣传。各市、县(区)在开展“你点我检”工作中,要把宣传工作和“你点我检”工作一起谋划,一起部署,一起推进。主动向社会公布活动内容,拓宽宣传渠道,发动社会各界积极参与“你点我检”活动,做到广播上有声音、电视上有画面、报纸网站上有信息,进一步提升食品抽检工作的群众参与度,营造食品安全社会共治共享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