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城镇燃气安全,规范我区瓶装液化气市场经营秩序,有效消除安全隐患,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3月3日,区住建交通局联合区城市管理局、区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天门山街道、弋矶山派出所组建城镇燃气联合执法行动小组,开展联合执法行动。
根据前期摸排,锁定天门山街道港口村一构筑物内存有大量液化石油气钢瓶,联合执法行动小组迅速采取行动,上门查验,现场查处液化气钢瓶61罐,其中满瓶液化气42罐,空瓶液化气19罐。联合执法行动小组对查处的液化气罐暂存于中燃百江仓库,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弋矶山派出所传唤疑似钢瓶所有人,对有关情况深入调查。
下阶段,区住建交通局将继续对辖区内类似违法行为常态化开展联合执法,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确保城镇燃气安全。